福成股份最新公告: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
福成股份公告称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的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,因公司拒绝与复审机构签订协议,阻碍独立董事行使职权,违反了相关规定。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要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对养牛场重大工程项目的复审工作,在2024年9月20日前向河北证监局书面报送复审结果及整改报告。
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,由智能算法生成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
福成股份公告称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的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,因公司拒绝与复审机构签订协议,阻碍独立董事行使职权,违反了相关规定。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要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对养牛场重大工程项目的复审工作,在2024年9月20日前向河北证监局书面报送复审结果及整改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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